欢迎访问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文化教育名站
  • 中国时尚文化网
  • 中国时尚休闲网
  • 幸福教育网
  • 幸福智库
  • 家长学院
  • 关于我们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传播中华文化 用文化为休闲产业赋能

栏目导航
  • 关于我们
  • 动态
    • 旅游民俗文化动态
    • 社会热点新闻
  • 民俗
    • 中国民俗史话
    • 中华民俗礼仪
    • 中国民俗趣谈
    • 中华姓氏文化
    • 中国民俗信仰
    • 中国民俗禁忌
    • 中外婚俗文化
    • 中国民俗研究
    • 中国民俗时尚
    • 中国传统服饰
    • 中华民居
    • 中华文脉
  • 休闲
    • 中国古代休闲文化
    • 文化休闲产业研究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政策法律法规
    • 国外民俗趣谈
    • 旅游出行知识
    • 时尚休闲文化
    • 国际交流
  • 节日
    • 中国传统节日
    • 国外传统节日
  • 生肖
    • 中国生肖文化
    • 星座文化
  • 饮食
    • 中国饮食文化
    • 国外饮食文化
  • 工艺
    • 刺绣
    • 年画
    • 风筝
    • 漆器
    • 泥人
    • 绸伞
    • 灯笼
    • 草编
    • 扎染
    • 皮影
    • 木雕
    • 紫砂壶
    • 中国结
    • 提线木偶
    • 剪纸艺术
  • 故事
    • 中国民间故事
    • 外国民间故事
  • 神秘
    • 中国周易文化
    • 中国风水文化
    • 中国宗教文化
    • 苗族巫蛊文化
    • 国外神秘文化
    • 中国性文化
  • 百科
    • 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 校园文化建设知识
    • 学习力教育知识
    • 教育名家
    • 艺术百科
    • 生活百科
    • 教育百科
    • 其他百科
  • 动态
    • 旅游民俗文化动态
    • 社会热点新闻
    • 返回首页
  • 民俗
    • 中国民俗史话
    • 中华民俗礼仪
    • 中国民俗趣谈
    • 中华姓氏文化
    • 中国民俗信仰
    • 中国民俗禁忌
    • 中外婚俗文化
    • 中国民俗研究
    • 中国民俗时尚
    • 中国传统服饰
    • 中华民居
    • 中华文脉
  • 休闲
    • 中国古代休闲文化
    • 文化休闲产业研究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政策法律法规
    • 国外民俗趣谈
    • 旅游出行知识
    • 时尚休闲文化
    • 国际交流
  • 节日
    • 中国传统节日
    • 国外传统节日
  • 生肖
    • 中国生肖文化
    • 星座文化
  • 饮食
    • 中国饮食文化
    • 国外饮食文化
  • 工艺
    • 刺绣
    • 年画
    • 风筝
    • 漆器
    • 泥人
    • 绸伞
    • 灯笼
    • 草编
    • 扎染
    • 皮影
    • 木雕
    • 紫砂壶
    • 中国结
    • 提线木偶
    • 剪纸艺术
  • 故事
    • 中国民间故事
    • 外国民间故事
  • 神秘
    • 中国周易文化
    • 中国风水文化
    • 中国宗教文化
    • 苗族巫蛊文化
    • 国外神秘文化
    • 中国性文化
  • 百科
    • 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 校园文化建设知识
    • 学习力教育知识
    • 教育名家
    • 艺术百科
    • 生活百科
    • 教育百科
    • 其他百科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当前位置:首页 > 休闲文化 > 国际交流 国际经验

[苑利]日本韩国经验看中国戏曲类文化遗产保护


作者:苑利       来源于:中国民间故事网

  如何建立濒危剧种的特殊保护机制

  最早为濒危型文化遗产设立“临时性指定制度”,并对其实施专项保护的,是日本。在1919年日本政府颁布的《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中明文规定:如情况紧急,地方政府可在没有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情况下,对面临破坏威胁的文化遗产实施临时性指定,并施以必要保护。这种又被称为“假指定”的临时性指定制度,不但使许多文化遗产成功地躲过一劫,同时也为上级主管部门的进一步甄别提供了时间上的保障。

  漫长的、至少两年一次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周期,很容易因漏报而使那些非常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传承人的病危或传承环境的急剧改变而彻底蒸发。当然,临时性指定制度的实施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因传承人病危而很可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二是因传承环境的突变而很可能导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除此之外,任何一种临时性指定制度的滥用,都会造成对既定文化遗产评价制度及保护秩序的冲击。中国戏曲表演艺术历史悠久,普通的剧种一般也都有二、三百年的历史。而传统戏曲的传承主体又基本由那些年事已高的耄耋老人构成,因此,这类文化遗产本身便具有明显的濒危性特征。由于观念、体制等多方面原因,人们在进行遗产申报时,人们关注的常常是那些有学历、有见识,能说会道、年轻力壮的民间文化传承人,而那些老态龙钟确有底蕴的老者则很难进入他们的视野。等我们开始明白老艺人的价值,并按部就班通过层层申报的方式他们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格,并对其实施抢救性保护之时,许多优秀遗产很可能已经随着这些老艺人的离世而成为永久遗憾。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一旦发现某老艺人所传遗产确有价值,就应该立即启动临时性指定制度,将这些濒危老人及其作品同时指定为临时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通过公费医疗挽救老艺人的生命,一方面通过录音录像等各种方式,将他们所传承的表演艺术尽可能全面地记录下来。

  “输血”或者“造血”
  ──如何激活民间艺人自身的艺术能动性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对民间艺人予以一定的补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据我们观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目前仍生活在民间社会的最底层,同时,这批人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过程中,不但付出过,而且在成为人间国宝之后,仍然带徒授业,为国家培养人才。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们都应该得到回报。因此,在日本,在韩国,各国政府每个月都会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补助,且50多年来,从未间断,也从未引起过任何争议。目前,我国政府对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人实施经济补贴的设想虽然已经浮出水面,但时至今日仍然很少有人从理论上予以探讨。而由此带来的一个非常可怕的后果是如果处理不慎,就会对传统文化的传承秩序造成伤害,而这个伤害很可能是无法挽回的。

  民间在谈及艺人与金钱关系时,常常会说到这样一句话:“艺人不能撑着,撑了他就不唱了;艺人不能饿着,饿了他就唱不动了”。其大意是说:给艺人的报酬不能过高,过高他们就会养尊处优,不再说书;但也不能饿着,浑身没劲的人不可能有力气说书。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实施经济补贴也是同样的道理――补得太多,他就会因满足而失去前进的动力,补得太少,艺人就会因生活所累而失去创作激情。

  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看,对艺人的补助,大致应与该国的最低生活标准看齐。具体到我国,笔者以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经济补贴大致应设定在城市艺人每月人均补助500元人民币,农村艺人每月人均补助300元人民币。此外,政府还要充分考虑到民间艺人最关心的大病统筹问题。如果需要进一步细化,则还应考虑到不同地区间的收入差以及不同艺术门类间的收入差。如有些剧种至今仍有市场,而有些剧种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对于这些经济收入并不相同的艺人所进行的经济补贴,也应有所区别。

  当然,适度补贴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它所能解决的只是民间艺人的温饱问题。要想保护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充分调动起民间艺人的积极性,只靠补贴这种“输血”方式还远远不够。与“输血”相比,“造血”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政府的最大优势不是动用金钱,而是充分动用自己的行政资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价的增值提供一个说法,一种理由。举例来说:一个演奏艺人,以前的出场费是50元人民币,但国家一旦赋予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其出场费可能就会一下子涨到500人民币。国家没花费一分钱的投入,但已然使其身价倍增。这就是政府的力量,这就是行政资源的力量。来自政府的命名,不但可使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获取不菲的经济回报,同时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肩负民族重托的责任感,而这个目的正是几个屈指可数的补贴所无法实现的。

  但如何动用而不滥用行政资源,给传承人以更多的实惠,同时又不破坏文化遗产固有的传承秩序,则是今后遗产经济学所必须回答的问题。

  (原文刊于《艺术评论》2007年第1期)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 [周超]日本法律对“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

下一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们的文化认同感


  标签:

国际交流 民俗文化 民俗研究  民俗文化  民俗研究  民间文化传统  国际交流  民间故事  民间文献  中华文脉  中国  传说  故事  族群文化  族群文化传承  美国  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孩子  传承人  彝族  神话故事  漾濞  聊斋志异 


 【相关文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们的文化认同感

    [周超]日本法律对“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

    [苑利]日本韩国经验看中国戏曲类文化遗产保护

    [乌丙安]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做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苑利]日本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历史和今天

    [刘晓峰]谁是“人间国宝”?

    [贺学君]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

    [刘晓峰]什么支撑着今天的日本?

    [林和生]日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

    [王林 秦子来]日本能剧传承对中国传统武术发展的启示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最新内容

  •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们的文化认同感
  • [周超]日本法律对“民俗文化遗产”
  • [苑利]日本韩国经验看中国戏曲类文
  • [乌丙安]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做好我国
  • [苑利]日本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历史
  • [刘晓峰]谁是“人间国宝”?
  • [贺学君]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
  • [刘晓峰]什么支撑着今天的日本?
  • [林和生]日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王林 秦子来]日本能剧传承对中国
  • 推荐内容

  • [希特拉里·盖楚阿·雷纳]墨西哥非
  • [张青仁]殖民主义遗迹与墨西哥恰帕
  • [袁剑]中亚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
  • [沃尔迪玛·哈福斯坦]山鹰之行:非物
  • [赵欢 范筱悦]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
  • [郑然鹤 庞建春]韩国非物质文化遗
  • [郑文换]从文化遗产保护到文化旅游
  • [何彬 马文]日本高校非物质文化遗
  • [Panas Karampampas]希腊财政紧缩
  • [马千里]中外“非遗”名录制度中社
  • 热点内容

  • [顾军]法国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历史
  • 乌兹别克斯坦:五彩斑斓的手工业
  • [史阳]保护东南亚的文化多样性:东南
  • [郑然鹤 庞建春]韩国非物质文化遗
  • [任敦姬]“人间国宝”(Living Human
  • [吴秀杰]多元化博物馆视野中的物质
  • [马千里]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编制能
  • [希特拉里·盖楚阿·雷纳]墨西哥非
  • [徐赣丽 耿瑞芹]韩国法圣浦端午节
  • [杨爱华]外国如何繁荣文化?
  • 猜你喜欢

  • [马千里]中外“非遗”名录制度中社
  • [荻野昌弘]日本文化政策缺失的得与
  • 启蒙光耀下的法国传统技艺
  • [Panas Karampampas]希腊财政紧缩
  • [朴震浩]4D形态的数字化复原
  • 专题║ 《社会科学报》:亚洲四国文
  •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法颁布一百周年
  • [徐聘婷]韩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
  • [星野紘]日本保护文化财产60年经验
  • [马千里]“一带一路”国家非物质文
  • 友情链接

    中华书画网  珍珠文化网  刺绣文化网  杭州休闲娱乐网  企业培训网  学习力教育中心  学习力训练中心  中小学教育网  温泉旅游度假网  千岛湖旅游风光  旅游风景名胜网  城市品牌建设网  高考作文训练  学习力教育智库  域名投资知识  意志力教育学院  健康生活网  营销策划网  世界民间故事网  小故事大全网  世界休闲文化网  童话故事网  中小学生作文网  学习力教育专家  小说大全网  休闲娱乐网  思维训练  阅读理解能力培养  家庭教育顶层设计  爱情文化网  玩中学  笑话大王  高效学习方法  科技前沿  地理知识  股票投资知识  思维谷  中华人物谱  高考季  中外历史文化网  中国茶文化网  中小学生作文大全  国际教育观察  白手创业致富网  天赋教育观察  西湖风景文化  电子画册制作  中华武术网  教育趋势研究  科幻选刊  八卦晚报  天赋教育研究  天赋邂逅  中国酒文化网  宝宝成长网  中国民间故事网  世界儿童文学网  宝岛期刊  教育百科  致富经  演讲与口才训练  高考智库  现代家庭教育网  网络营销传播网  中国儿童文学网  中国文学网  成语辞典  国学文化网  中华古诗词网  中华大辞典  世界民俗文化网  健康百科  清风传播  时尚文化  学习力测评  文化艺术传播网  戏曲文化网  茶艺文化网  学习力训练知识  世界营销策划网 
    Copyright © 2022.gfhb.cn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版权所有
    中国文化休闲网(风雅中国) 传播中华文化 用文化为休闲产业赋能
    首页
    民俗
    休闲
    饮食
    故事